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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师范学院学生党员行为规范(试行)

发布日期:2015年06月18日 21:59      作者:      点击:[]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结合我院学生党员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行为规范,要求全体学生党员遵照执行。

 

1、认真学习理论,坚定理想信念。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主动学习、宣传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在政治思想上和党中央保持一致。带头学好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和思想品德课。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现实问题,树立科学的世界观和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在实践中不断坚定共产主义信仰。积极认真完成党组织赋予的各项任务。

 

2、加强组织观念,自觉锻炼党性。增强政治意识,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切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执行党组织的决议,严格保守党的秘密。积极参加组织生活和其它党内活动,按时交纳党费。通过正常渠道提出对党和国家,以及学校建设方面的工作意见和建议,不在群众中发牢骚、散布小道消息。不出现有损党员形象、有悖党员信仰的言行。每学期向辅导员和班主任汇报本人的思想情况,反映同学的思想情况和带有倾向性的问题。

 

3、密切联系群众,发挥骨干作用。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在日常生活中密切联系群众,并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和桥梁纽带作用。做同学的知心朋友,做好积极分子联系人工作。自觉接受同学们的监督,虚心听取同学们的意见,切实反映群众的合理要求和正当呼声。既要团结同学,又要坚持原则。

 

4、端正价值取向,立志成才报国。坚持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树立社会主义利益观,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个人主义的侵蚀。反对一味重视实际、轻视理想,一味珍视个人、忽视社会,一味关注物质、鄙视精神的功利主义的人生态度。坚持学习科学文化与加强思想修养的统一,坚持学习书本知识与投身社会实践的统一,坚持实现自身价值与服务祖国人民的统一,坚持树立远大理想与进行艰苦奋斗的统一。

 

5、刻苦钻研业务,培养优良学风。坚持树立勤奋学习、志存高远、追求卓越的远大理想,增强科教兴国的责任感。率先在同学中积极倡导和实践“6个提倡6个反对的学风,即提倡以学为主,反对不务正业;提倡学习争优,反对60分万岁;提倡求真务实,反对投机作弊;提倡创新创业,反对墨守成规;提倡全面成才,反对不思进取;提倡进取卓越,反对落后平庸。努力成为勤奋学习、勇于实践、刻苦钻研、开拓创新的榜样。争创优良的学习成绩和高水平的论文。

 

6、养成高尚品德,提高文明素质。模范遵守社会公德,用正确的态度和方式处理个人生活问题,做品德高尚的人。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文明礼貌,尊敬师长,热情待人,谦虚谨慎,诚实守信,表里如一,见义勇为,助人为乐。

 

7、勇挑工作重担,发扬奉献精神。热心为同学服务,积极承担社会工作,带头处理好业务学习和社会工作之间的关系。在工作中,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积极营造团结、友谊、竞争的气氛,严以律己,以身作则。不争夺名利,不患得患失,不拈轻怕重,不谋私利,不搞宗派主义和小团体主义。在奖学金评定及其它评奖、评优工作中顾全大局,不斤斤计较。

8、遵守党纪国法,模范执行校规。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并勇于同各种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要带头参加社会实践,救灾募捐等公益活动,在文明校园建设及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模范作用。在课程学习、科学研究、论文撰写、就业等方面不弄虚作假,不侵犯它人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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