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及省教育厅和天水市有关疫情防控 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将 2022 年国庆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安排
10 月 1 日—3 日放假,10 月 4 日—7 日正常上班、上课,不安 排调休,10 月 8 日-9 日正常公休。
二、有关要求
1.各部门 (单位) 要坚决防止松劲情绪和麻痹思想,科学、 精准、有力有效落实属地和学校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坚决筑牢 校园疫情防控防线,各中层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主 体责任,假期带头值班值守,靠前指挥调度。
2.要严格落实假期 24 小时值班值守和日报告、零报告和重 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安排专人按程序做好每日疫情防控信息 报送工作。
3.要加强假期期间师生员工出行管理,在校学生不离开学校,教职员工就地过节,避免人员聚集,做好个人防护;确需 离开天水的教职员工,须严格履行审批报备手续,不得前往中 高风险地区或实施临时静态管理区域。
4.做好师生健康排查管理,要督促返校师生员工提前三天 向学校住地或居住地所在社区、学校报备,并按照风险等级落 实相应措施;要督促返校师生员工 “落地检”、“落地查”。
5.假期结束后,实行 “7 天 5 检”(第 1、2、3、5、7 天 ) 全员核酸检测和封闭管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转入常态化 防控;要严格落实师生员工一体化管理,所有人员出入校园, 严格落实 “ 一扫四查”和询查旅居史,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 进入校园。
6.各单位要做好放假期间的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若有紧急情况或突发事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进 行妥善处置,并及时向学校报告相关情况,坚决杜绝瞒报、迟报、漏报,确保学校节日期间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