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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师范学院2025年生物与医药硕士专业研究生招生调剂公告

发布日期:2025年04月02日 16:04      作者:廉玉科      点击:[]

生物工程与技术学院2025年全日制生物与医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拟招收调剂考生,欢迎各位优秀考生申请调剂。

一、调剂基本要求

1. 参加调剂的学生需为参加2025年全国研究生考试,初试成绩达到国家规定的B类分数线(含总分与单科成绩分数线)的考生。

2. 接收外国语考试科目为英语的调剂考生。

3. 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4. 申请调剂的考生一志愿报考专业需与生物与医药硕士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报考专业代码前四位为0860)。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本科专业与报考专业相近的考生。

5. 根据考生初试成绩排名及复试录取细则对考生提出的学业水平要求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6. 我院只接收全日制调剂考生,采取差额复试的方式,参加复试的人数与拟招生人数之比为200%

二、调剂申请流程和注意事项

1. 国家调剂平台开通后,符合条件考生请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在“调剂系统”上填写个人调剂信息。

2.“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中“调剂意向采集系统”将已于331日开通,调剂意愿的考生可查询、填报意向信息。学校将于2025480点开放调剂系统,确保每次开放时间不低于12小时。学院将在调剂系统关闭后12小时内,根据入围比例和调剂原则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及时发放复试通知,考生收到复试通知后。需在4小时内登录调剂系统进行确认,过时未确认视为自动放弃调剂复试资格。

3. 我校设置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12小时,锁定期间考生不能更改调剂志愿。锁定解除后考生可更改调剂志愿申请调剂其他高校。在各招生学院正式复试前,已接受其他学校“待录取通知”的调剂考生,将不能参加我校调剂复试。

4.复试合格者,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学校通过调剂系统向拟录取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应于规定时间内接受待录取通知,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

三、复试时间

我院2025年生物与医药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具体安排如下:

410日下午14:3017:30:考生报到、复试资格审查等(3号实验楼316办公室)

411日上午9:5011:50:专业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411日下午14:0018:10:同等学力(跨专业)考生加试(地点另行通知)

412日上午8:0018:00:综合面试(含外语口语听说测试)(地点另行通知)

411-13日上午8:0012:00:体检(天水师范学院校医室)

四、资格审查

时间:2025410日下午14:30-17:30

地点:天水师范学院3号实验楼316室。

考生需要携带的材料(下述证件和证书均需原件和复印件)

1. 应届生:准考证、身份证(正反面)、学生证(有照片),大学本科前七个学期的成绩单,《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政治审查表》(由所在学校的院系学工部门作鉴定并盖章)、复试承诺书。

2. 往届生:准考证、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和学位证(有照片),《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政治审查表》(已参加工作的考生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做鉴定并盖章;没有学习或工作单位的考生由档案所在部门或所在街道办(村委会)作鉴定并盖章);八个学期的成绩单原件或由档案部门出具加盖红章的成绩单;复试承诺书。无有效毕业证书的往届考生一律不准参加复试。

3. 报考学习方式为定向委培的考生,复试报到时必须提供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定向脱产攻读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证明。

4. 各类材料、证件或证书必须真实,由他人代替参加复试或提供虚假证件者,一经发现,即取消复试、录取资格及学籍,并报送省级教育考试主管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给予相应处理。对持不合格证件、复试材料不全或未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不予复试。

所有考生可以提供能证明自己学习能力和科研能力的获奖证书或荣誉证,并提供复印件

五、复试内容和形式

1.复试内容

1)专业课笔试。

2)同等学力(跨专业)考生加试。

3)综合面试(专业基础知识、实验技能测试等)。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5)外语听力、口语水平测试。

2.复试形式

1)专业笔试

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取线下复试的方式,考生需到校参加复试各环节。复试过程按照“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复试小组成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原则开展。一志愿和调剂考生实行分批复试。

1)专业笔试

专业笔试采取闭卷笔试的方式,侧重考查考生的生物与医药相关知识和原理、普通生物学基础知识。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

复试科目:生物工程概论

参考书目陶兴无主编,《生物工程概论》(第2版),化学工业出版社。

2)同等学力(包括跨专业)考生须加试《普通生物学》和《细胞生物学》两课程的笔试,每门课程单独测试。加试科目难易程度等同于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加试科目每门课程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时间为各2小时, 60分为及格。加试采取一票否决制,有一门课程不及格的不予录取。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参考书目:陈阅增《普通生物学》(第5版),赵进东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参考书目:丁明孝主编,《细胞生物学》(第五版),高等教育出版社。

3)综合面试

主要采取问答等测试形式,占面试总成绩的80%。主要考核考生的基础专业技能、职业发展潜力及个人基本素养等。

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为20分钟,包括不超过15分钟的基础专业技能等测评(问答)5分钟的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4)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是录取的重要依据,主要考核考生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通过考生提交的思想品德鉴定意见及面试综合考核等方式,进行全面审查。思想政治素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作为考生复试录取的重要依据。

5)外语听力、口语水平测试:成绩占20%。主要考核考生听力与口语能力的准确性、连贯性,并能比较自如地用外语表达自己的观点。外语听说测试教师由学院外语较好的老师或外教担任,测试结束时应给出得分并按比例计入面试总成绩。

六、拟录取原则

1. 学院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在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根据本学院招生指标、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在确定拟录取名单前,全面开展录取检查,对报考资格、录取条件、录取程序等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2. 录取排序成绩换算办法:录取排序成绩=初试成绩(政治成绩+外语成绩+业务课总成绩÷1.5)÷4×0.6+复试成绩÷2×0.4。最终录取名单按录取排序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在招生计划内,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序,依次确定拟录取考生,公布录取名单。若有放弃录取资格的考生需在12小时内联系学院,提交申请,缺额人数依次递补。

3.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含笔试、面试单项)不合格(60分以下)者;

2)同等学力或跨专业考生加试成绩有一门不合格者(60分以下);

3)思想政治素质或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

4)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者。

4. 任何时候一经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身体或思想品德状况等不符合要求的考生,或者发现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及录取资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及学籍。

5. 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凭《调档函》,须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并寄达招生录取学院(研究生处不接收考生档案)。考生如不能按期将人事档案调寄我校,须由人事档案所在管理机构出具书面情况说明,明确档案不能及时调取的理由和档案拟寄出日期(寄达时间不得超过新生开学报到时间)。因不能按期调取人事档案而影响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6.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7. 任何时候一经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身体或思想品德状况等不符合要求的考生,或者发现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及录取资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及学籍。

七、复试收费

复试的考生应交纳复试考试费。根据甘发改价格〔2023523号收费标准,每生收取复试考试费100元。

八、体检安排

体检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执行。所有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均须参加体检。体检发现有不符合规定的,按情况取消录取资格或可保留入学资格延后入学。

体检费40/生,考生体检时由学校校医室当场收取。

体检要求:清淡饮食,原则上要求空腹。

体检地点:天水师范学院校医室

九、复试录取的监督、复议

1.复试录取实行信息公开公布制度。学校研究生处统一将通过会议审议的拟录取结果(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复试专业、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及综合成绩等)通过研究生处官网向社会公布。

2. 学院纪检监察小组对复试录取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检查监督。

3. 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应在复试工作完成后,及时组织召开复试与录取工作会议确定好拟录取名单,报送至研究生处审核。

4. 考生对招生复试录取环节有异议的,可在结果公布的3个工作日内,向报考学院进行实名申诉,学院第一时间受理并予以答复。学院答复后,仍有异议的,可向我校纪检监察专员办公室反映,电话:0938-8366356。学校纪检监察专员办公室对考生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各学院招生工作复试小组进行复议,并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考生书面答复。  

重要提醒:学院没有委托任何第三方单位和个人从事有关研究生招生工作,谨防上当受骗!


生物工程与技术学院

  二〇二五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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