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必要环节。为保证生物工程与技术学院学科教学(生物)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天水师范学院《关于做好2018年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通知》和《天水师范学院2018年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结合生物工程与技术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复试目的
复试是学校对初试成绩达到国家初试分数基本要求的考生,对其思想政治品质、综合素质和教师基本技能(含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等方面的进一步考查,旨在结合学科特色和专业特点考核考生初试中未能体现出来的知识水平、专业素养、创新意识、道德水准、人格特征等综合素质。
二、复试工作原则
1.坚持客观评价,科学选拔。在对考生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察的基础上,突出对生物现象的观察能力、实验能力、分析和解决生物实际问题的能力、中学生物教师基本技能等方面的考核。
2.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同时统筹兼顾生源的综合学习背景与学科教学(生物)专业的特点、考察其对生物基本概念、基本理论的理解以及对基本生物方法的应用能力。
3.坚持第一志愿优先录取原则。
4.严格执行2018年教育部有关硕士研究生的招生政策和规定,公平、公正、公开,切实维护考试权益和生物工程与技术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良好声誉。
三、复试组织管理
1.生物工程与技术学院成立由主管院长担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我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其主要职责为:制定我院研究生复试标准和办法;确定参加复试考生名单;组织成立本学科领域复试小组;本学科领域综合面试组织工作;本学科领域复试考生加试组织工作;本学科领域复试小组的复试记录和复试结果审核工作;研究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对参加复试而未予录取的考生进行必要的解释和其它遗留问题的处理工作等。
2.生物工程与技术学院的学科教学(生物)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小组由5名教师(导师)、1名英语听说测试教师、1名记录秘书组成,复试小组成员原则上要求至少包括1-2名基础教育一线教师。复试小组在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的领导下具体实施面试和实践能力等考核工作。复试小组成员要熟悉学科教学(生物)专业研究生招生复试的基本要求和考核标准,要求公平、公正,且无利害关系人参加本年度研究生复试。
3. 复式过程:
要严格过程监管,对复试(笔试、面试)全程录音录像,并妥存备查。整个复试过程要求所有人员不得将手机带入面试考场。
四、招生计划
1.根据教育部2018年下达计划,我校在12个学科领域共计招生201人。
2.生物工程与技术学院的学科教学(生物)招生人数为6人。
五、复试准备工作
1.确定复试分数线、复试比例及复试名单
(1)复试分数线以2018年国家B类地区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依据。
(2)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初试成绩达到国家B类地区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考生经资格审查合格均可进入复试,复试、加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综合面试合格、热爱教师教育事业者可优先录取。
(3)调剂考生由研究生处同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考生的学科背景等做进一步的考察与核实的基础上确定复试名单,复试比例至少应达到招生规模的120%,调剂考生不参与排名,不享受我校2018年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优惠政策。
2.复试细则
生物工程与技术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组织制定我院复试细则,确定我院复试小组成员名单;确定复试内容、评分标准、提问分工及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等事项。
3. 遴选复试工作人员
生物工程与技术学院选派教学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有较高职业素养的人员参加复试工作。复试工作人员要明确研究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确定复试内容、评分标准、提问分工及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等事项。
六、复试资格审查
1. 复试前,研究生处根据复试名单、复试考生信息库等,组织专人再次核查考生的相关报名材料(均为原件)是否符合教育部的规定,经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
2. 复考生报到时,须携带以下材料到我校接受审查:
(1)往届考生持准考证、身份证(第二代)和毕业证书、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持准考证、注册完整的有效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无有效毕业证书的往届考生一律不准参加复试。对毕业证书有疑问应通过发证机关予以核实。
对于教育部审核学历“无匹配”考生将予以严格审查,审查不通过不得录取。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供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打印件(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对于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打印件(http://www.chsi.com.cn/xlcx/),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http://www.chsi.com.cn/xlrz/)。
(2)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由进修学校提供的已修完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全部必修课程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加盖有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全部本科课程的成绩单。
(3)定向或委托培养的考生,复试时须提供定向、委培单位准予脱产攻读教育硕士的证明。
(4)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复试报到时还须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5)由他人代替复试或提供虚假证件者,一经发现,即取消复试、录取资格。
七、复试内容和形式
1.复试内容
(1)专业课笔试。
(2)综合情况面试(专业基础知识、教师基本技能测试和思想政治考核等)。
(3)外语听力、口语水平测试。
(4)同等学力(跨专业)考生加试。
2.复试形式
(1)专业笔试采取闭卷笔试的方式,侧重考查考生对生物学基础知识和生物学基本教育教学理论与教学实践的结合情况,考查其作为教师的基本素养等。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参考书目:陈阅增主编,《普通生物学---生命科学通论》(第二版),高等教育出版社。
主要考查内容:
生命的化学基础、细胞结构与细胞通讯、细胞代谢、细胞的分裂和分化、高等动物的结构和功能、血液与循环、气体交换与呼吸、免疫系统、植物的结构、生殖和营养、植物的调控系统、遗传的基本规律、基因表达的调控、物种形成的方式、生命起源和原核和原生生物多样性的进化、生态学与动物行为。
(2)综合面试主要采取问答及教师基本技能测试形式。主要考核考生的基础专业技能、职业发展潜力及个人基本素养等。面试满分为100分。
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为20分钟,包括不超过15分钟的讲课环节、5分钟的外语听说能力测试。讲课内容为任选中学生物相关课程的内容。
1)生物教师基本技能的主要测试内容:
a 组织技能
建立和维持正常教学秩序;明确意图,选择适当的导入方式,合理控制导入时间。
b 教学语言技能
教学语言准确规范、通俗易懂、浅析简明、逻辑性和针对性强;口头表述要语言生动、形象、优美,并与能很好的与体态语言相结合。
c 设疑和提问技能
设问要有针对性,富有启发性;措词精当,选择适当的设问时机;设问速度适中,有必要的停顿。
d 板书技能
板书要反映教学的主要内容,能突出教学重点,包括文字、简图等;板书设计层次分明、简练、逻辑性强,能将教学内容中最基本的生物概念、术语、公式、原理表示出来;板书布局要合理,字迹大小适宜,疏密得当;板书文字书写规范,并保持适宜的书写速度。
e 讲授技能
讲授具有科学性、教育性、启发性和艺术性;对生物现象、概念、原理、应用等不同教学内容所使用的讲授方法须灵活多变;善于引导学生把握生物知识的内在联系和规律,发展思维能力。
f 总结、结束课程的技能
归纳总结要简练、概括、突出重点;总结要使教学内容前后呼应,形成系统;总结要有启发性,有利于学生拓展、延伸和自学。
2)生物教师基本技能测试的评价标准与评分规则:
a 组织技能25分,其中正常教学秩序、适当的导入方式和时间各10分;
b 讲授技能25分,其中讲授语言的科学性、不同讲授方法的灵活应用和培养学生发展思维的能力各5分以上;
c 板书技能20分,其中板书设计的层次性、文字书写的规范性占15分以上。
d 语言技能15分,其中语言的准确规范、逻辑性各占5分。
e 设疑和提问技能10分,启发诱导性及设问技巧占5分以上。
f 总结、结束课程的技能5分。
(3)外语听力、口语水平测试。(由研究生处统一组织)
主要测试考生听懂熟悉话题的内容,并能比较自如地用外语表达自己的观点。
(4)同等学力(包括跨专业)考生须加试《细胞生物学》和《植物生物学》两课程的笔试,每门课程单独测试。加试科目难易程度等同于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加试科目每门课程满分均为100分,60分为及格。加试采取一票否决制,有一门课程不及格的不予录取,考试总时间为3小时。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参考书目:
翟中和主编,《细胞生物学》(第三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年。
周云龙主编,《植物生物学》(第二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年。
主要考查内容:
细胞生物学:细胞生物学研究方法、细胞膜与细胞表面、物质的跨膜运输与信号传递、细胞质基质与细胞内膜系统、线粒体、叶绿体、细胞核与染色体、细胞骨架、细胞增殖与调控、细胞分化与基因表达调控、细胞衰老与凋亡。
植物生物学:植物细胞与组织、植物的形态结构与发育、植物的无机营养、光合作用、植物的繁殖、植物的生长发育及其调控、植物的进化和系统发育、植物与环境、植物资源的利用和保护。
八、复试时间安排
我院2018年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具体安排如下:
3月28日8:30-18:30 考生报到,研究生处组织相关人员对考生进行复试资格审查,并办理相关手续(行政楼319教室)。
3月29日上午8:30-10:30 专业笔试(待定)。
3月29日下午14:30-18:00 综合面试(3号实验楼320)。
3月30日上午8:00-11:00 体检(学校医务所)。
3月30日下午14:00-17:00 同等学力(跨专业)考生加试(3号实验楼204)。
九、体检
根据教育部规定,须对复试考生进行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
十、录取
1.坚持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并重,择优录取,宁缺勿滥。
2.录取排序成绩换算办法:录取排序成绩=初试成绩(政治成绩+外语成绩+业务课总成绩÷1.5)÷4×0.6+复试成绩÷2×0.4。最终录取名单按录取排序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在复试工作结束后公示。
3.未参加复试、复试、加试科目中的任何一门成绩低于60分、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均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4.任何时候一经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身体或思想品德状况等不符合要求的考生,或者发现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及录取资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十一、复试录取的监督、复议
1.复试录取实行信息公开公布制度。复试名单、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及时在研究生处网站(http://yjsc.tsnu.edu.cn/)上公布。
2. 学校监察处对复试录取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检查监督。
3. 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应在复试工作完成后,及时组织召开学科领域(生物)复试与录取工作会议确定好拟录取名单,报送至研究生处审核,并要求为每位考生填好“录取表”一并报送至研究生处。
4. 研究生拟录取名单最终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并报省招办和教育部审批。
5. 研究生处将所有拟录取考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6. 对复试名单、录取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在复试名单、录取结果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我校监察处反映,电话:0938-8366382。监察处在接到考生投诉、申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考生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7. 监察处对考生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小组进行复议,并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考生书面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