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流程:
流程1:请假3天以内(含3天)者,须持经班主任签字同意(网上办事大厅),并告知班长。
流程2:请假3—7天(含7天)者,须填写《天水师范学院学生请假审批表》(进入校园办事大厅进行网上请销假),请假需要班主任审核签署明确意见、分管学生工作领导或学工组其他领导审批。
流程3:请假7天以上者,须填写《天水师范学院学生请假审批表》(进入校园办事大厅进行网上请销假),请假需要班主任审核、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字复审,报教务处审批。
流程4:请假四周以上者,需学校主管领导审批。
流程5:需要延长请假的,应在学院批准的有效假期时间内续假,续假手续与上相同。
流程6:返校后须及时在网络办事大厅办理销假,并主动告知班主任与班长。
二、说明:
(1)凡未经批准请假擅自离校或不履行请假手续者将按违犯校纪给与处罚,后果责任自负;班长在任课教师清点学生人数时主动将本班请假学生信息如实告知任课教师。
(2)辅导员及相关班级须保存备份好请假审批表等原始资料以及原始登记信息。
(3)班主任老师在签署意见时须审核请假理由的真实性与充分性,并表明自己的意向性态度,有必要时须与监护人联系。
(4)请病假者需提供并上传相关医疗机构证明。
(5)离校期间保持手机畅通,安全责任自负。
(6)学生办理了请假手续,离校之前须与班主任见面并递交纸质版的《天水师范学院学生请假审批表》。
(7)请假期间须每日按时进行健康打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