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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工程与技术学院2021年全日制学科教学(生物)专业教育硕士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1年03月26日 09:56      作者:      点击:[]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稳妥做好我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等文件精神及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要求,结合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复试目的

复试是学校对初试成绩达到国家初试分数基本要求的考生,对其思想政治品质、综合素质和教师基本技能(含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等方面的进一步考查,旨在结合学科特色和专业特点考核考生初试中未能体现出来的知识水平、专业素养、创新意识、道德水准、人格特征等综合素质。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安全第一

要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持安全第一,生命至上,不断强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按照网络远程复试的各项要求,强化程序和过程管理,科学合理安排复试工作各个环节,切实做好复试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

(二)坚持公平公正

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信息公开、结果公开,建立研究生复试工作全程检查监督机制,切实维护好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坚持科学选拔

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确保生源质量,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思想政治、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坚持第一志愿优先录取。

(四)坚持诚信复试

切实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对弄虚作假及考试违规、作弊的考生,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严肃处理。

五、招生计划

根据教育部2021年下达计划和研究生处的分配名额,生物工程与技术学院的学科教学(生物)招生人数为12名。

六、调剂工作

调剂系统开通具体时间以教育部审核批准时间为准;学校调剂系统开通后,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学院及时对申请调剂考生的资格进行审查,24小时内确定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并发送复试通知;确定调剂名单(见官网),并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官网公示。

七、复试时间及地点

复试时间:2021327日;

复试地点:3号实验楼414会议室。

八、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材料

2021年研究生复试工作将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充分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技术和手段,加强对考生身份的鉴别和资格审查。凡弄虚作假者一律不予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直至取消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

1.审查资格材料

复试前,一志愿进入复试的考生须在325-26,调剂考生须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中收到我校复试通知的24小时内,通过各院系邮箱(见附件),向报考学院提交以下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考生发送复试资格审查材料邮件名称为:2021年硕士生复试资格审查+考生编号+考生姓名。

1)本人准考证;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正反面;

3)应届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

4)往届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

5)境外学历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原件;

6)“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原件;

7)《2021年天水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考核登记表》(附件2),要求填写完整且贴好照片;

8)大学阶段历年成绩单(需加盖毕业学校教务部门公章或单位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由进修学校提供的已修完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全部必修课程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加盖有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全部本科课程的成绩单;

9)在职考生须提供工作单位准予脱产攻读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证明;

10)复试结束后拟录取考生在规定期限内须将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的《天水师范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政治审查表》(附件1,从本须知附件或研究生处下载中心栏下载)邮寄到我校,政审不合格或者无政审表者,一律不予录取。该表由考生所在单位党委或人事部门填写;未落实单位的考生由档案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居委会)填写;应届生由就读单位党委(或分党委)组织部门填写。

2.考生提前准备好身份证、成绩单等相关证明材料,方便复试秘书查验身份,复试期间需向面试组专家展示。

(二)网络远程复试相关准备工作

1.环境要求

考生要选择环境相对安静、独立,光线适宜、网络信号良好的复试场所;考生复试时需面向墙面(间隔不超过1米),可视范围内不能有任何复试相关参考资料,周围不能有其他人在场。考生复试前需向面试专家360度旋转摄像头,展示周围环境,面试组全体人员认可后方可开始面试。

2.硬件设备

考生要提前准备和调试好硬件设备,即电脑、高清摄像头、话筒等,保证网络环境稳定。原则上要求“双机位”,如果电脑本身配置的摄像头、话筒效果较好,可直接使用;如果效果不理想,需要额外配备。

面试机位示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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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软件要求

考生提前下载好复试所需软件客户端(钉钉和腾讯会议),学习软件的具体操作流程,提前熟悉复试流程和软件操作。参加复试考生,需用本人身份证号注册两个手机号码,并用这两个手机号码分别注册钉钉账号;面试开始前,一个钉钉账号在电脑端(必须安装摄像头)登录,另一个账号在手机端登录。如“钉钉”软件在面试过程中出现异常,由各学院组织考生利用“腾讯会议”软件平台开展复试。

4.网络最好采用有固定接口的有线网络,如使用手机热点作为备用网络的,要确保手机流量充足。

九、网络远程复试内容

(一)复试内容

1.专业知识能力:采取线上问答的方式,侧重考查考生对生物学基础知识和生物学基本教育教学理论与教学实践的结合情况,考查其作为教师的基本素养等。满分为100分。

参考书目:陈阅增主编,《普通生物学》(第四版),高等教育出版社。

主要考查内容:

生命的化学基础、细胞结构与细胞通讯、细胞代谢、细胞的分裂和分化、高等动物的结构和功能、血液与循环、气体交换与呼吸、免疫系统、植物的结构、生殖和营养、植物的调控系统、遗传的基本规律、基因表达的调控、物种形成的方式、生命起源和原核和原生生物多样性的进化、生态学与动物行为。

2. 综合面试:综合面试满分为100分。其中综合情况面试占80%,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占20%

1)综合情况面试:主要采取问答及教师基本技能测试形式。主要考核考生的基础专业技能、职业发展潜力及个人基本素养等。

每位考生选取“人教版初中生物”课本中的任意章节,准备10分钟的教学片段进行现场展示,现场展示方式为试讲,不得出现板书及纸质教案等材料。

1)生物教师基本技能的主要测试内容:

a 组织技能

建立和维持正常教学秩序;明确意图,选择适当的导入方式,合理控制导入时间。

b 教学语言技能

教学语言准确规范、通俗易懂、浅析简明、逻辑性和针对性强;口头表述要语言生动、形象、优美,并与能很好的与体态语言相结合。

c 设疑和提问技能

设问要有针对性,富有启发性;措词精当,选择适当的设问时机;设问速度适中,有必要的停顿。

d 讲授技能

讲授具有科学性、教育性、启发性和艺术性; 对生物现象、概念、原理、应用等不同教学内容所使用的讲授方法须灵活多变; 善于引导学生把握生物知识的内在联系和规律,发展思维能力。

e 总结、结束课程的技能

归纳总结要简练、概括、突出重点;总结要使教学内容前后呼应,形成系统;总结要有启发性,有利于学生拓展、延伸和自学。

2)生物教师基本技能测试的评价标准与评分规则:

a 组织技能25分,从正常教学秩序、适当的导入方式和时间把握方面评价;

b 讲授技能30分,从讲授语言的科学性、不同讲授方法的灵活应用和培养学生发展思维的能力等方面评价;

c 语言技能20分,从语言的准确规范、逻辑性等方面评价。

d 设疑和提问技能15分,从启发诱导性及设问技巧等方面评价。

e 总结、结束课程的技能10分。

2)外语听力、口语水平测试。

主要测试考生听懂熟悉话题的内容,并能比较自如地用外语表达自己的观点,时间控制在5分钟。

3. 同等学力(包括跨专业)考生须加试:加试科目为《细胞生物学》和《植物生物学》两门课程,每门课程采取线上问答形式进行测试。加试科目难易程度等同于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加试科目每门课程满分均为100分,60分为及格。加试采取一票否决制,即有一门课程不及格的将不予录取。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参考书目:

翟中和主编,《细胞生物学》,高等教育出版社。

周云龙主编,《植物生物学》,高等教育出版社。

主要考查内容:

细胞生物学:细胞生物学研究方法、细胞膜与细胞表面、物质的跨膜运输与信号传递、细胞质基质与细胞内膜系统、线粒体、叶绿体、细胞核与染色体、细胞骨架、细胞增殖与调控、细胞分化与基因表达调控、细胞衰老与凋亡。

植物生物学:植物细胞与组织、植物的形态结构与发育、植物的无机营养、光合作用、植物的繁殖、植物的生长发育及其调控、植物的进化和系统发育、植物与环境、植物资源的利用和保护。

4. 复试过程中如遇突发状况,如网络异常、工作人员出现异常状况等,即刻按照《天水师范学院2021年研究生网络远程复试应急管理预案》规定的程序步骤进行。

(四)复试成绩

1. 复试成绩为复试各环节考核成绩之和,复试各环节成绩均以100分为满分,60分为合格。复试各项内容的成绩均记数字分值(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除外)。

2. 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不作量化,不计入复试成绩。

十、体检

考生被拟录取后,要按照教育部相关体检文件要求,自行前往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将体检表于610日前邮寄到拟录取学院,体检合格者给予发放录取通知书。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2010]2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被录取的考生在2021年秋季开学入校时须接受学校体检,学校体检不合格的,按取消录取或休学处理。

十一、录取

(一)坚持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并重,择优录取,宁缺勿滥。

(二)参加复试的考生录取排序成绩换算办法:录取排序成绩=初试成绩(政治成绩+外语成绩+业务课总成绩÷1.5)÷4×0.6+(复试笔试成绩×0.4+综合面试成绩×0.6)×0.4。最终录取名单按录取排序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在复试工作结束后公示。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复试各环节成绩不合格(60分以下)者;

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有一门不合格者(60分以下);

3.思想政治素质或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

4.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者;

5.一经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身体或思想品德状况等不符合要求的考生,或者发现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及录取资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十二、复试录取的审核、监督与复议

(一)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并寄达招生录取学院(研究生处不接收考生档案)。考生如不能按期将人事档案调寄我校的,须由人事档案所在保管机构出具书面情况说明,明确档案不能及时调取的理由和档案拟寄出日期(寄达时间不得超过新生开学报到时间)。

(二)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将签订好的《定向就业协议书》寄达具体招生录取学院。合同上的用人单位与网报时填写的用人单位不一致的须作出说明。定向就业研究生不调取本人档案。

(三)因不能按期调取人事档案或签定《定向就业协议书》而影响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处统一汇总,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核决定后,在研究生处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进行录取检查。

(五)学校根据教育部录取检查结果、调档情况及协议签订情况向拟录取的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六)对复试名单、录取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在复试名单、录取结果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我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纪检监察室反映。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纪检监察室在接到考生投诉、申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考生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生物工程与技术学院

二零二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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