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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我校2016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年03月09日 16:54      作者:      点击:[]

各相关学院:
   根据《天水师范学院研究生奖助金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天师院发〔2015〕123号)文件精神,学校于近期组织开展2016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为了做好这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及名额分配
1、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用于奖励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2、设置标准及名额比例:一等奖学金名额比例为5%,奖励标准为8000元;二等奖学金名额比例为10%,奖励标准为5000元;三等奖学金名额比例为20%,奖励标准为3000元。
3、学校实行总量控制,根据各学院在校研究生数确定等级和名额,同时结合实际进行微调,名额分配到各培养学院(见附件1)。
二、评审组织
1、各学院成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
2、各学院根据本学院实际制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
3、各学院按照学校分配的名额组织评定,确定本学院学生名单后,应在本学院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三、材料报送
1、公示无异议后,各学院统一报送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天水师范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汇总表》(在研究生处网页下载)各一份。(加盖学院公章,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83621764@qq.com。)
2、报送时间:截止时间为3月14日,逾期不报视为放弃参评。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应高度重视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广泛宣传,精心组织,切实做好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的各项工作。
2、各学院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组织此次评定工作,制定评定标准,细化评定要求,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实施评审工作,严把评审标准,确保获奖学生的质量,杜绝弄虚作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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